济南日报:破解涉法涉诉上访难题济南检察机关用了“洪荒之力”
时间:2016-08-31 10:30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点击:次
信访工作是个老大难。上访人层层上访耗尽钱财精力,地方政府、政法机关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司法资源捉襟见肘。但对于济南检察机关来说,信访这个“老大难”有了破解之道。去年下半年以来,济南检察机关受理群众来访同比下降11%,其中涉法涉诉重复访下降25%,且没有发生涉检进京访,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他们究竟用了哪些“洪荒之力”?
“我们在检察服务大厅设立了律师服务室,由市律师协会在全市担任常务理事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派律师,派驻检察机关开展法律服务,构建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机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胡晓麟介绍,律师的角度、出发点不是那么“官方”,对老百姓来说更容易接受。
市检察院除了对律师服务室工作内容、工作原则、有关要求进行了总体规定外,还规定了律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开展工作的方式、律师考核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有了工作制度,如何确保广大的上访群众知道并运用?市检察院通过媒体报道、在检察服务大厅摆放宣传手册、用LED显示屏同步播放值班律师详细信息等方式加强宣传,将律师服务室“广而告之”。资金咋保障?在市检察院的积极争取下,最终由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值班律师的工作、生活补贴,并特别设立了化解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项奖励补贴,充分调动了律师参与积极性,激发了律师服务室的工作活力。
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机制正式实行1年来,先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60余件,努力当好法律服务的“解说员”;进行了多次释法说理,做好矛盾化解的“润滑剂”;开展了多起申诉案件代理,做好群众维权的“指南针”;开展了多次法律援助,充当困难群众的“暖心人”。
为保证律师服务室持续深入发展,市检察院加强了多项机制建设。实行律师首办责任制,“谁接待、谁跟踪、谁负责”,使接访律师能够充分了解案情,为来访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有效分担信访压力,提高了信访处置效率。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律师代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机制,对缠访缠诉和其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组织律师、原案承办检察官、接访检察官组成案件讨论小组,提出多种方案,逐项分析研究、拿出处理意见。(本报记者 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