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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播报

中国环境报:黑作坊偷排偷放,检察院支持起诉 ——平阴县检察


时间:2018-01-29 14:32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点击:次

 


    2016年6月,周某、陈某、甲某3人合伙租赁位于山东省平阴县孔村镇张山头村的一处养鸡场,并在场内建设厂房安装设备,雇佣王某、袁某、张某非法生产甲硫醇钠。
    为躲避执法监管,周某等人只在晚上生产,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在养鸡场院内的渗坑内,对周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经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鉴定,该渗坑内的废液为有毒物质,经评估可量化的环境损害费用为25.2万元,其中包括危险废物的清理和受污染土壤的修复费用。
    平阴县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及时向济南市检察院作了汇报,市、县两级办案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多次到案发现场,走访现场看护人员、村委会主任等,对污染情况拍照取证。
    经审查认为,周某等人的行为造成土地严重污染,但张山头村委会未意识到其权益被侵害。办案人员向该村释明其村集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并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该村委会于2017年2月23日向平阴县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周某等6人赔偿该村委会环境损害费用25.2万元。平阴县检察院于同日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县法院就本案依法开庭审理,县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起诉。
    庭审后,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环保局就该村土壤修复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土地正在修复过程中,待修复完毕并检测合格后,法院将及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