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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房搬不进,济阳检察帮助破解腾房执行困难


时间:2021-06-21 15:52 | 来源:未知 | 作者:办公室审核员 | 点击:

买了新房搬不进,济阳检察帮助破解腾房执行困难
 
6月7日,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刘某来到济阳区检察院,向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送上“执法为民 公正无私”的锦旗,感谢区院检察官执法为民、公正无私,帮助其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经司法拍卖网络竞价,刘某以73万余元最高价竞得济阳区某房产一套,区法院裁定该房产所有权归买受人刘某所有,刘某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因该房产一直被王某占有使用,未腾空,刘某一直无法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无奈之下,刘某向济阳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我们了解到,刘某用自己的全部拆迁赔偿款购买了这套房屋,但是因为王某长期不肯配合腾出房屋,刘某一家老小仍在租住的狭小房屋内生活,极不方便。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的本职工作。”——第四检察部主任 樊铭梓
济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接到申请后,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分析、核实,向区法院发出督促执行检察建议,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多次联系到王某向其说明情况,释法说理,阐明利害,破解了腾房执行困难,刘某最终顺利办理了产权登记及入驻。
“搬进了新房子,我这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就放下了,感谢检察官,帮我解决了大问题。”
民事执行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济阳区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灵活运用监督方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