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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济阳区检察院干警刘小青获评“济南市最美女检察官”


时间:2024-03-12 09:58 | 来源:未知 | 作者:办公室审核员 | 点击:次

【三八妇女节】济阳区检察院干警刘小青获评“济南市最美女检察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激励政法战线广大女性建功创优,3月5日,济南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召开全市最美女法官、女检察官、女民警、女律师、女仲裁员、女调解员新闻发布会。其中,济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刘小青获评“济南市最美女检察官”。
刘小青,女,中共党员,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2008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员额检察官。
其先后荣获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公正执法为民服务标兵、全省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济南市“优秀公诉人”“公诉业务标兵”、第十一届“济阳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实干有我,做笃定前行的“引航头雁”
 
头雁勤,春风一夜到衡阳;头雁惰,万里寒云雁归迟。
“再忙不能降低标准,再乱不能没了头绪,再急不能错了方向”。在刘小青看来,每人当好“螺丝钉”,种好“责任田”,部门工作才能出成效,检察工作才能有业绩。2021年以来,刘小青带领刑事检察部门以检察业务数据为“导航仪”,研究制定了“能动质效责任周报制度”“聚散清单制度”,有力激发了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突破性提升。
2021年以来,刘小青组织撰写的苏某某土地拆迁领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等6起案件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优质案件,展现了其优秀的办案水平和综合创新能力。
建功有我,做检察一线的“巾帼利剑”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作为刑事检察业务主力,刘小青主动承担起扫黑除恶、打击治理养老诈骗、职务犯罪等600余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工作。她主办的涉案金额20亿余元的“3·16”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被告人20余名,累计开庭一月有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其办理的涉案金额2.6亿余元的金某某团伙涉网络诈骗“跑分”案,在法律适用、金额梳理、定罪量刑方面对同领域、同行业关联案件的办理发挥了重要的典型意义和指导作用,办案经验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发布。
护航有我,做法治宣传的“星星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自国家部署“断卡”行动以来,刘小青就立志做“反诈”宣传星星之火,以“涉卡”案件为火把,燃起“反诈”宣传燎原之势。她带领科室干警联合公安、街道、社区,组织反诈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在下沉社区协助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现场帮助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300余人次;深入街头、广场,以案说法,向群众详细讲解电信诈骗的隐蔽手段和识别方法,在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作为一名未检工作者,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责无旁贷。刘小青依托本院承办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秉持“以检察蓝守护朝阳红,让每个孩子向阳而生,逐光前行”的理念,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联合区妇联挂牌成立“济阳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与济阳区幸福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力合作,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号召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立体围栏。同时,她还主动担任辖区一所重点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多次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沉浸式体验司法威严、旁听案件庭审亲历法律神圣、聆听法治报告会接受法律洗礼,接受法治教育学生累计3000余人,法治宣传效果凸显,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从检十五年,她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勇担重任;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她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巾帼的风采;在没有硝烟的司法战线上,她如一朵“战地玫瑰”迎风绽放。